聯系我們
您現在的位置:首頁 >> 新聞資訊 > 政策法規 政策法規
全省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的指導意見
作者: 時間:2014-05-06 00:00:00 訪問次數:人
http://www.sdedu.gov.cn/old/sdedu_ztxx/xdzytx/201401/t20140103_150068.htm各市人民政府,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省政府有關部門、直屬機構,各大企業,各高等院校:
經省政府同意,現將《關于大力推進全省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的指導意見》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,認真貫徹執行。
山東省經濟和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
信息化委員會 和社會保障廳
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2013年12月30日
關于大力推進全省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的指導意見
根據省政府辦公廳《關于貫徹落實魯政發〔2012〕49號文件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》(魯政辦字〔2013〕126號),現就大力推進各市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,提出如下意見。
一、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
(一)指導思想
以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對高技能人才需求為宗旨,以促進就業創業、提高院校(含技工院校,下同)學生和企業職工技能為目標,整合政府、院校、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各類資源,因地制宜、多種形式建設技能實訓中心(基地),為加快推進工業化、信息化、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建設,培養合格的創新型、實用型、技能型人才提供技能實訓保障。
(二)總體目標
加快推進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、與技能人才培養相配套、滿足院校學生和企業職工實訓需求、與地方經濟互動發展的管理規范、充滿活力的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。力爭到2016年每個設區市重點建設1—2個市級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,打造一批縣域公共實訓中心和專門化、開放性、有特色的專業(專項)公共實訓基地。
二、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的布局和功能定位
(一)整體布局
每個設區市按照“1(2)+N”模式規劃本地區的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。“1(2)”是指重點建設1—2個市級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;“N”是指在所轄縣(市、區)依托既有實訓資源建設一批縣域公共實訓中心,在行業、龍頭企業、院校或社會培訓機構建設一批技術領先、設備先進的專業(專項)公共實訓基地。
(二)功能定位
市級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。根據本地區支柱產業、特色產業和新興產業,特別是高端裝備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需要,以促進本地區現代產業體系和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發展為宗旨,立足于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對高技能人才的需要,與當地產業布局、發展規劃和經濟結構調整相適應,與院校緊密結合,與企業深度融合,發揮其對產業升級、結構調整、技術創新的推動和引領作用。服務對象應包括在校學生、企業員工和社會培訓機構;功能定位上應兼顧實習實訓、技能培訓、技能鑒定、技術開發、新產品開發、技能大賽、技術檢測、職業技能開發、實訓項目研發、工程訓練、實訓標準制訂等方面;實訓項目設計上應按照工作情景的要求,堅持仿真性、先進性、適用性、開放性、職業性和產學研結合性原則。力爭將公共實訓中心打造成為本地區綜合、開放、共享的學生實訓中心、技能培訓中心、技術研發中心和技術服務中心。
縣域公共實訓中心。主要是滿足當地院校、企業、社會培訓機構等基本技能實訓的需要,承擔一般性、基礎性技能實訓項目。功能定位上,可兼顧實習實訓、技能培訓、技能鑒定、技能大賽等方面。
專業(專項)公共實訓基地。主要是發揮行業組織、龍頭企業、職業院校、社會培訓機構在某個專業(專項)實訓方面的特色優勢和優質資源,在滿足自身技能實訓需要的同時,面向其他院校、社會培訓機構和企業提供專項技能實訓、技能培訓等服務。
三、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
(一)市級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
各市根據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特色、需求與趨勢,結合當地職業院校和企業數量、規模、布局等情況,因地制宜、科學定位、突出特色,可獨立建設,也可依托某所院校、某家企業既有資源建設。在院校相對集中、實訓項目共享程度高的院校聚集區,可依托多所院校和多種社會資源聯合共建。
市級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建設由市政府按照政策引導、市場化運作原則,建立多元化、多渠道的投融資機制。鼓勵和引導企業、院校、社會培訓機構以土地、設備、資金、技術、人才資源等多種形式參與建設;鼓勵企業入駐實訓中心的實訓工廠,提供實訓設備;積極爭取設備、教學儀器生產商設立展室、折價供給或捐贈設備。
(二)縣域公共實訓中心
縣域公共實訓中心建設,應充分利用現有實訓資源,減少重復建設。可依托轄區內實訓設備先進、涵蓋專業廣、管理規范的某一院校、企業或社會培訓機構建設。部分市轄區可考慮使用市級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資源,不再單獨建設。
縣域公共實訓中心由縣(市、區)政府優化資源,統籌協調,加強政策引導,鼓勵轄區內院校、企業和社會培訓機構以多種形式參與建設。
(三)專業(專項)實訓基地
通過公開招標、申報、評審,從設施、設備、管理和專業(專項)實訓條件好的院校、行業、龍頭企業、科研院所或社會培訓機構中,認定一批省級、市級專業(專項)公共實訓基地。
專業(專項)公共實訓基地由依托單位建設。
四、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的管理和運行
(一)企業化管理
市級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和縣域公共實訓中心,可由參與建設各方成立股份有限公司,按照企業化、規范化要求,搞好日常運行管理。實訓室、實訓耗材、實訓項目開發、實訓工廠、后勤保障服務等方面的專項管理可面向社會公開招標,分別委托不同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專業化、市場化管理。專業(專項)實訓基地,由依托單位按照企業模式運作管理。
按照制度化、規范化、標準化要求,建立健全完善的規章制度。加強實訓指導教師隊伍建設,組建以兼職為主的經過實訓中心(基地)專門培訓并獲得資格證書的實訓指導教師團隊。建設公共實訓服務網絡信息平臺,加強實訓單位與實訓中心(基地)間的交流與對接。
(二)市場化運行
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應按照準入管理、成本分擔、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原則,做好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的日常運行。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的日常管理、基本耗材所需費用,由實訓中心(基地)承擔;主要耗材、學員費用、實訓指導師費用由實訓單位承擔。對公益性、公共性和社會急需的實訓項目應免費提供服務,通過政府購買實訓成果的辦法予以補償。鼓勵實訓中心對外開展技術服務、培訓、技能鑒定、產品銷售、專利轉讓、實訓工廠等項目,并按照市場化原則,實行有償服務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經費保障
公共實訓中心的建設、運行,通過市、縣(市、區)兩級政府政策引導、市場化運作,整合并調動多方資源,確保建設和運行基本經費投入。對專業(專項)實訓基地可以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適當補貼。
各級政府應根據實際制定購買實訓服務的辦法和標準,對各類實訓中心(基地)承擔的公益性實訓項目,給予實訓補貼。
鼓勵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按照市場化原則,通過有償服務項目收益補充運行經費。
(二)政策支持
對單獨建設的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給予土地、產業、人才引進和相關培訓實訓補貼等方面的政策支持;入駐公共實訓中心的實訓工廠、專業(專項)實訓基地依托單位,可參照《關于支持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》(魯財稅〔2013〕42號)享受有關稅收政策;山東省企校共建工科專業和企業實訓基地專項資金,重點向專業(專項)實訓基地依托單位傾斜;各級政府部門對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依托單位開展的科學研究、科技創新、技術開發、技術改造項目應優先支持。
六、組織實施
(一)搞好規劃和布局
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既是院校學生實習訓練的有效載體,也是社會培訓機構、企業開展技能培訓的服務平臺,搞好本地區公共實訓服務網絡體系建設,對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,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,各市政府要提高認識,切實做好本地區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的整體布局和功能定位,擬定本市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、縣域公共實訓中心和專業(專項)實訓基地的布局規劃、建設方案和配套政策,并引導院校、社會培訓機構和廣大企業積極參與建設。
(二)強化有關部門的協調和配合
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工作的領導,成立本地區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協調領導小組,經濟和信息化、教育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、財政、發展改革、規劃、國土資源、稅務、科技等有關部門,應明確責任,各司其職,加強協作,密切配合,切實把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各項任務和相應措施落到實處。
(三)分期分步實施
各市可根據本地區公共實訓中心(基地)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,本著邊建設、邊完善的原則,分期分步實施。獨立建設的市級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,有條件的市2016年完成,其他市可在2016年完成基本建設,2020年完成整體建設;依托院校、企業、社會培訓機構建設的,2016年基本完成